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借款及被担保人名称:南京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世 茂);
    ●本次借款及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截止目前,公司为南京世茂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元;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0元;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逾期数量:人民币0元。
    一、借款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世茂为加大对南京世茂滨江新城项目(一期)(以下简称:该项目)的开发力度,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申请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期限为2年的项目借款(以下简称:该借款)。
    公司为前述借款本金人民币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目前,本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亿元。
    2007年6月29日,本公司2006年度第十四次股东大会以236,678,605股同意、0股反对、3,159,848股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和2007年度财务预算》。根据该预算,公司计划于2007年度办理银行借款5亿元,包括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由控股子公司办理并由母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银行借款。
    二、借款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南京世茂成立于2004年7月23日,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荣茂,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设、出售、出租;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行政许可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南京世茂资产总额为158,776万元,负债总额为125,893万元,净资产为32,883万元,净利润为12,883万元(前述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07年3月31日,南京世茂资产总额为143,039万元,负债总额为104,473万元,净资产为38,566万元,净利润950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有关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为支持南京世茂加大对南京世茂滨江新城项目(一期)的开发力度,公司同意为南京世茂本次申请办理的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南京世茂与贷款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的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之日的次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南京世茂开发的南京世茂滨江新城项目(一期)进展顺利,商品房预售情况良好;公司为南京世茂本次申请办理的项目借款提供担保,将有助于南京世茂加大对南京世茂滨江新城项目(一期)的开发力度。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元;对外担保逾期数量为人民币0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07年度第十四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 7 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