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05年6月23日下午3:00前,会议具体时间股东大会登记时另行通知。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会场地点股东大会登记时另行通知。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提案:详见会议议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6月23日(星期四)下午3:00前以现场方式召开2004年度(第十二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地点:上海。会场地点、会议具体时间:股东大会登记时另行通知。
    二、会议议程:
    (一)审议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董事会2004年度工作报告;
    (三)审议监事会2004年度工作报告;
    (四)审议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和2005年度财务预算;
    (五)审议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六) 审议《关于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5年度审计事务所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八)审议《董事会议事规则》;
    (九)审议《监事会议事规则》。
    有关上述第一至第六项议题的详细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05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有关上述第七项议题的详细内容,请详见公司分别于2004年9月25日、2004年12月9日及2005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告;有关上述第八及第九项议题的详细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05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告。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05年6月8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有证券法律从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4、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
    5、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出席人身份证、能证明出席人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和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2、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进行登记。
    4、登记时间:2005年6月16日(上午10:00-12:00;下午1:00-4:00)
    5、登记地点:上海市中山南路1088号南浦大厦大堂。
    6、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五、联系办法:
    1、联系地址:上海市九江路619号中福大厦23楼A001室;
    2、邮政编码:200001;
    3、联系电话:(021)63526600;传真:(021)63524046;
    4、联系人:葛卫东、俞峰。
    六、注意事项
    1、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以及上海市资产重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联合发布的《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将严格依法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参会礼品。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5月23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我公司)出席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 (第十二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额: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200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