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04年7月23日以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及福建世茂参与出资成立南京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决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