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4年4月27日,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了短期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期限一年(2004年4月27日至2005年4月26日)。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