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03年3月10日以传真方式举行,应到会董事11名,实际到会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题:
    1、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燃料浦东有限责任公司因经营业务需要,为其增加授信额度1.5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的议案;
    此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确认。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止。有关股东大会召开事宜另行通知。
    同意10名,不同意0名,弃权1名。
    2、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燃料浦东有限责任公司参股的南通申通燃料油有限公司(占其注册资本20%,2001年底经审计帐面值为157万元人民币)歇业清理的议案;
    同意10名,不同意0名,弃权1名。
    3、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物贸物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2800万元委托东方证券责任有限公司投资国债的议案。
    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时见报的有关公告(编号:临2003-005)。
    同意7名,不同意3名,弃权1名。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