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02年12月10日以传真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伟宝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11名,实际到会董事11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劳光熊先生对会议的第一和第二项议题弃权、董事李隆铭先生对会议的第二项议题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题:
    一、《公司委托理财制度》
    二、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物贸物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持股90%)委托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议案
    上海物贸物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800万元人民币,委托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国债,委托期限自2002年12月10日至2003年12月9日止。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时见报的《委托投资公告》(编号:临2002-017)。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