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决定于1995年8月28日(星期一)下午二点正在上海市中山北路 2550 号本公司四楼云集堂召开第三次股东大会(1994年年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议内容
    1、审议公司199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199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1994年财务决算及199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公司199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其他有关事项。
    二、出席会议的对象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1995年8月11日交易结束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并持有本 公司股票20000股以上的股东,可参加股东大会;不满20000股的本公司股东。可自 愿协商合满20000股以上(含20000股)授权委派一名股东出席大会。
    3、国家股股东、社会法人股股东代表。
    三、会议登记办法
    1、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 有效股权凭证或授 权委托书到本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邮寄或传真办理。
    2、登记时间:一九九五年八月十八日至十九日
    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中山北路2550号上海物贸大厦底层大堂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2550号503室
    邮编:200063
    电话:2570000-8518、8568
    传真:021-2572563
    4、会议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住宿费用自理。
    
上海物资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