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1994年4月下旬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讯表决方式) ,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1.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报告;
    2.其它事宜。
    二、会议参加对象
    凡1994年4月21日下午收市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在册的股东, 持有本公司 股票1万股以上(含1万股),持股数不足以上股数的股东可自行协商产生代表登记 参加会议,或用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代为行使权利。
    三、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凡参加通讯表决会议的境内股东可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于1994年4 月 22日至23日(上午9:00 ̄11:00,下午1:00 ̄4:00)前往中山北路2550 号上海物资 贸易中心大厦本公司底层大堂办理股东登记手续。联系电话:(2570000×7304 、 或8518)。
    2.境外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的复印件于1994年4月22日至23 日传 真至本公司(传真号码:021-2572563)
    
上海物资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