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2006年6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6月29日召开的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214.85万元收购上海永大期货经纪有限公司4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燃料浦东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809.90万元收购天津一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上海永大期货经纪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的有关公告,编号:临2006-009、013、015。
    日前,本公司及上海燃料浦东有限责任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的期货公司股东资格的决定》(证监期货字[2007]29号)、《关于不予核准上海燃料浦东有限责任公司的期货公司股东资格的决定》(证监期货字[2007]30号)。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本公司及上海燃料浦东有限责任公司不符合期货公司股东的条件,不予核准本公司及上海燃料浦东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期货公司股东的资格。
    特此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