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物资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六年度股东大会于1997年5 月24日在公 司本部上海物资大厦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56 人 , 代表股数 14636 .85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0.08%,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经大会 审议批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199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99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7.15亿元,比上年下降24.14%;净利润完成1103万元,比 上年增长14.88%。
    2.审议通过了《公司1996年度财务决算和199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1996年度实现净利润11,035,261.26元,提取10 %法定公 积金1,103,526.13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551,763.06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7,916, 343.32元,累计可分配利润为17,296,315.39元, 暂不分配,结转下年度。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截止1996年底,公司资本公积金为119,337,361.26元, 提取20,885,957元按公司现有股份以10:1的比例转增股本,转增后,资本公积金余额 为98,451,386.26元。
    4.审议通过了《公司199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通过的上述决议均经上海市普陀区公证处公证员高剑虹 先生、李辰阳先生公证,决议有效,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