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物资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8月12日在上海物贸大厦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独立董事吴梅琴女士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刘杰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陈伟宝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题:
    一、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燃料浦东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燃料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上海燃料浦东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加入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期货交易专业自营会员,参与燃料油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经营业务。
    三、关于因银行方面要求,调整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上海利德木业有限公司(占总股本77.35%)、上海市物资外贸有限公司(占总股本95%)担保结构的议案。
    本公司拟在担保总额、方式、期限不变的情况下,对上述二家公司的担保调整如下:
    1、上海利德木业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担保结构调整
借款银行 原担保额度 方式 担保期限 借款银行 现担保额度 原 中信实业 1000万元 综合 2004年度 现 中信实业银 3000万元 担保方 担 银行虹桥 人民币 授信 股东大会 担 行虹桥支行 人民币 式、担 保 支行 召开前 保 保期限 浦发银行 5000万元 综合 交行青浦支 3000万元 不变 市分行 人民币 授信 行 人民币 小计 6000万元 小计 6000万元 人民币 人民币 2、上海市物资外贸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担保结构调整 借款银行 原担保额度 方式 担保期限 借款银行 现担保额度 原 工行市分 外汇 2004年度 现 深发展静安 250万美元 担保方 担 行营业部 500万美元 授信 股东大会 担 支行 式、担 保 召开前 保 其他银行 250万美元 保期限 小计 500万美元 小计 500万美元 不变
    经上述结构调整后,本公司为上述两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担保额度的金额,仍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