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3年10月10日在物贸大厦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伟宝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10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董事晏杰先生、刘莉平女士、独立董事吴梅琴女士分别书面委托董事李新先生、於如福先生、独立董事刘杰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题: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