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2年8月16日上午9点在本公司九楼小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独立董事刘志远先生因公不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罗永泰先生代为参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树明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报告和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商场资产置换事项的议案;
    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公司拟对天津商场以资产置换的方式进行剥离。置换方案为:以大股东劝业华联集团(简称劝华集团)的土地使用权与天津商场进行置换。天津商场经评估的净资产为1791万元,经资产置换双方协商,拟以资产置换基准日天津商场的经审计的净资产值2763.54万元作为资产置换交易之对价。
    目前公司已完成了拟定方案、对天津商场审计评估、转移本公司为天津商场贷款担保等前期准备工作,由于土地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故该置换事项正式交易尚待时日,本公司将对上述交易进展情况做进一步公告
    鉴于劝华集团是公司的大股东,因此上述置换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公告待正式协议签定之后披露。
    上述关联交易,已得到独立董事的同意。
    特此公告。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