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劝业场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4月26日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1995 年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股权登记日:1996年5月30日( 以当日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册的 本公司股东为准)。
    二、除息交易日:1996年5月31日
    三、现金红利发放办法:
    1、国家股、法人股红利由公司证券部、财务部发放, 股东单位可持上海帐户 卡或股票卡(未开上海帐户),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收据及代办人身份证到公司证 券部办理,外地股东单位可将上述证件复印件及收据邮至公司证券部。
    公司证券部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和平路290号(公司新厦九楼)
    邮编:300022
    2、社会公众股红利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以"现金红利权"交易方式发放, 交易 代码、交易时间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另行公告。
    
天津劝业场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