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以书面形式于2005年12月27日发出,会议于2005年12月30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六人,实出席董事五人,独立董事刘志远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树明先生主持。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以坐落于天津市河东区张贵庄路160号1.4万平方米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作为投资与天津市华日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华日公司)及天津汇祺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汇祺公司)共同开发懿德园二期(合作建房)项目的议案。
    合作三方已于2005年12月30日上午签订了《河东区懿德园二期项目协议书》。该地块建设开发权为华日公司所有,由汇祺公司投资,三方共同合作开发此项目。为该项目本公司实际投入成本为2322万元,三方商定土地开发项目资金为3000万元,由汇祺公司支付给本公司。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