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接到上海银行淮海支行《逾期催款通知》, 由 本公司担保的上海国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该行的人民币1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在 2002年3月4日到期,截至3月5日上述贷款的利息、罚息为198742.50元。目前, 本公 司将积极督促上海国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银行淮海支行积极磋商解决。如果 上海国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偿还上述贷款及利息、罚息, 本公司需履行连带责 任,将给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除此之外,我公司还在互保范围内 为上海国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合计8500万元,分别将于 2002 年4月5日到期3000万元、2002年4月25日到期1000万元、2002年8月26日到期2000万 元、2002年11月16日到期2500万元。本公司将及时公告事情的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市场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