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六次董事会会议,于2001年12月8 日在上 海市漕溪路201号本公司会议中心召开,应到董事11名,实到8名,另3 名董事因公 外出,其中1名授权委托其它董事行使表决权,7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姜先赋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出让上海地铁建设有限公司股份的决议;
    根据上海市政府的《关于完善上海轨道交通“四分开”体制的意见》,上海市 为进一步深化轨道交通投融资体制,决定施工、设计企业从上海地铁建设有限公司 中退出原有股份,以保证上海轨道建设市场竞争的公平合理性,加快轨道交通建设 进程。为此,公司董事会决定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的安排,以上海地铁建设有限公 司减资的方式将公司2000年4月出资3500万元持有的该公司12.80% 的股份转让给申 能(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闵虹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本次股份出让完成后,公司将 不再持有上海地铁建设有限公司的股份。
    2、关于参股投资上海东南环高速公路的决议;
    公司决定投资上海市东南环高速公路。东南环高速公路是A30 公路的一部分, A30 公路(郊区环线)是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骨干公路网“三环十射”中的最外一 环,其中的东南环高速公路西起A4公路(莘奉金高速公路)与A30公路交叉口以东1 公里处,北至南汇区与浦东新区交界的界河。该项目建设期为2002年4月—2005年6 月,项目经营期为25年。该工程总投资为167050万元,其中资本金为48000 万元。 经测算,该项目内部收益率8.88%。现我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4800 万元参股该工程 的项目公司10%的股份,该公司正办理相关手续, 正式注册成立时我公司将另行公 告。
    3、《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为了进一步规范董事会议事程序,保证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特修订1998年通过的《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中明确“董事会有权决定不超过5000万元(含本数)的单 项对外投资项目,超过该数额必须报股东大会批准”。该《董事会议事规则》将提 交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4、《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