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董事谢崇廷先生调离本公司就任新职,我公司董事会一届三次会议建议 免去谢崇廷先生本公司董事职务,推荐本公司副总经理夏雨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董 事,提请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信方式)审议表决,并在十一月十二日上海 证券报刊登公告,截至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十四日止,股东寄回的表决单共53份,代 表股份5806.9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8.86%。其中,同意增补夏雨田先生为本 公司董事的有53份,代表股份5806.96万股,占股份总额的68.86%。同意免去谢崇 廷先生董事职务的有50份,代表股份5794.96万股,占股份总额68.72%。根据《公 司法》第106条规定,决议有效。自即日起夏雨田先生任本公司董事, 谢崇廷先生 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特此公告。
    
上海遂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