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长会师报字(2001)10553-1号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 贵公司董事会委托,对 贵公司2000年12月31日前的前次募集资金的 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我们的审核是根据《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要求 出具的。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口头证言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我们的责任是根据 贵公司董事 会提供的资料发表审核意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 贵公司实际情况, 进行了 审慎调查,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本报告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新股之 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专项报告作为发行人申请发行新 股所必备的文件,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现将 贵公司投资项目的审核情况报 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4 号文《关于上海隧道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批准,公司于1999年2月9日实施了1998年度增资配 股方案,向全体普通股股东以公司1997年年末总股本18,966.5084万股为基数, 按 10:8比例配股(以公司1998年10月6日实施的1997年度每10股送1.4股转2.6股方案 后的总股本26,553.1118万股为基数,按10:5.714比例配股),其中国家股以资产 24,571.51万元及现金18,000万元配售7,095.2517万股。1999 年配股扣除发行费用 (1,183.37万元)后实际募集货币资金净额为40,568.09万元人民币, 其他经营性 资产净额为24,571.51万元,共计65,139.60万元,截至1999年3月18日, 上述配股 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信报字(99)第 10261 号验资报告确认。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配股说明中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金额 实际投资项目购买上海建泰有限 全部募集现金 购买上海建泰有限
公司24.86%的股权 公司24.86%的股权
配股说明中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入时间 投资收益
购买上海建泰有限 39675万元 1999年3月 1999年4528.53万元
公司24.86%的股权 2000年4602.30万元
    1999年1月26日公布配股说明书中公布如实际募集现金超过该部分股权的价值, 则增加部分的现金用于扩大对建泰公司的股权投资。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893.09万 元,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配股募集货币资金净额的2.2%,变更事项需提交本 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建泰公司主要从事对沪嘉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经营、管理和维护, 拥有沪 嘉高速公路20年的经营权 从1996年1月1日至2015 年12月31止 。
    三、国家股以非现金资产配股项目如下:
    (一)配股取得上海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90.2534%的股权,投资金额为8 ,937.26万元,根据该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中应享有份额, 1999年度获取投资收益1 ,258.54万元,2000年度获取投资收益1,232.08万元。
    (二)配股取得上海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投资金额为9,709 .39万元,根据该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中应享有份额,1999年度获取投资收益1, 141 .60万元,2000年度获取投资收益1,302.32万元。
    (三)配股取得上海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投资金额为5,924.86 万元,根据该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中应享有份额,1999年度获取投资收益425.35万元, 2000年度获取投资收益657.60万元。
    四、审核结论:
    经审核,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 贵公司董事会的说明及有关 信息披露文件基本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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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200002 二OO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