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定于1994年4月8日(星期五)召开一届二次股东大 会(地点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会议的主要内容:
    1.审议199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199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1993年财务决算与利润分配和1994年财务预算报告。
    二、出席对象:
    1994年3月18日在上海中央证券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持1000 股以上的股 东,或自行协商委派代表满1000股的股东。
    三、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凡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国有股东、法人股东、社会个人股东,可持本人身份 证(或委托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及股东的股 票帐户,于1994年3月28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前往上海 市栖霞路28号(本公司投资的浦东天天渔港)办理参加股东大会的登记手续。(可 乘81、82、85、119和隧道三、四、五线路公交车至浦交公司站下车)
    2.凡有出席股东大会资格的但又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他人代表自 己前往登记,出席会议;也可委托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议案进行表决。
    3.如届时参加登记的股权数不足法定权额,股东大会的顺延事宜将在3月31 日 (星期四)的上海证券报上另行公告。
    4.联系地址:南京东路119号三楼B3室
    邮政编码:200002
    联系电话:3210100
    联 系 人:施明良 顾宝余 陈雅萍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