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公司的大股东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承诺,若上海城建(集团)公司子公司上海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嘉浏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49%的股权争议影响到该股权的转让、过户,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愿意以等价的现金资产补足。上海城建(集团)公司并表示,其做大做强上市公司的宗旨不变,在条件成熟时将继续把优质资产置换给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确保支持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