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1996年4月 11 日在上海召开,现将会议重要决议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1995年度公司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1995年度公司财务决算和1996年度财务预算(草案)。
    三、审议通过了199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1995年度税后利润按中国会计制度审计为26319.28万元, 按国际会计制度 审计为18976.30万元,按照中国证监会"孰低分配"的原则,提取10%法定公积金、 提 取5%法定公益金,提取45%任意盈余公积金,加年初未分配利润93.368万元,结余未分 配利润10621.08万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决定按10:2.5的比例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送股, 此方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实施。
    四、审议部分董事改选。徐尧湘董事因工作变动、 夏春日董事因离休不再担任 公司董事职务,董事会推荐陈安民先生、苏昭佩女士为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 举产生;
    五、审议修改公司章程;
    六、召开公司第四次股东大会暨1995年度股东年会有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1996年5月23日召开第四次股东大会暨1995年度股东年会,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1)审议1995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1995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1995年度财务决算和1996年度财务预算(草案);
    (4)审议199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5)改选部分董事、监事;
    (6)修改公司章程;
    (7)其它事项。
    (二)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1996年5月3日下午3:00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登记办法:
    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股帐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社会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 记。
    (四)登记时间:
    1996年5月9日8:30至16:30。
    (五)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济阳路100号(公司本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地址:上海市(具体地点待登记后另行通知);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3)本次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4)联系事项:
    联系电话:(021)58839305*2054 传真:(021)58801554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济阳路100号 邮编:200126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