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曾于2005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现发布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相关股东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5年12月21日13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2月19日~2005年12月21日期间各交易日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5年12月8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济阳路100号
    4、会议审议事项:《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5、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A股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
    7、提示性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二次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性公告,二次提示性公告时间分别为2005年12月5日、2005年12月12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5年12月8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和A股流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被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等。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本公司相关证券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05年12月9日起停牌,如果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否决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于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次日复牌,如果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于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次日复牌,复牌时间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二、A股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A股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A股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A股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A股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为便于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为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股东进行表决提供网络投票技术安排,并负责办理相关股东会议征集投票委托事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四项内容,董事会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及公司于本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由于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若出现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A股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无论股东是否出席相关股东会议或出席相关股东会议但反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须按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方案执行。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5年12月14日~2005年12月15日工作日的9: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济阳路100号
    邮政编码: 200126
    联系电话: 021-58839305
    指定传真: 021-58801554
    联 系 人:金闽丽、陆丰华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A股流通股股东可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1、网络投票时间:2005年12月19日至12月21日各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网络投票代码:738819 ;投票简称:耀皮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申报价格对应的议案:
公司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对应申报价格 耀皮投票 1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 1.00元 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在“委托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五、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耀华玻璃截止2005年12月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A股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5年12月9日至2005年12月20日(每日10:00-16: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本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六、其它事项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