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6日在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1名,独立董事张人为先生因故未出席会议,委托郭建独立董事代为表决。会议由朱伯安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会主席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
    此项议案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报告,授权经理部门完成相关的报批程序;
    此项议案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董事会审议超白压延玻璃生产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决定和香港格拉斯林公司共同投资约14610万元在江苏常熟沿江开发区建设一条超白压延玻璃生产线。其中公司占75%的股权比例,格拉斯林公司占25%的股权比例。
    此项议案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2票。
    特此公告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