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讯方式)于 2002年3月21日召开,会议应参加通讯表决的监事6人,实际参加通讯表决的监事6人,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监事会认为,2001年度公司董事及经理班子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 ,能审时度势, 果断决策并及时出台应对措施,从而实现了利润总额的持续增长。
    监事会对公司2001年度的生产经营、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 2001 年度财务报表真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审计意见也是切合实切、实事求是的;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公司董事、 经理有 违法、违规、违章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2001年度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 没 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并在中报、年报中进行了充分批露。
    特此公告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