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受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 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发放1996年度"900918"B股现金红利, 现将红利发放的具体事 项敬告如下:
    一.红利发放范围和红利额
    根据上海耀华皮尔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1996年分配决议的规定: 凡于1997年7月14日(含当日)之前买入,持有"900918"B股股份,并于7月17日股权登 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股派发红利人民币0.15000元,折合美元0.018090元(现汇).
    二.红利发放日期
    1997年7月29日至1997年8月29日
    三.红利发放,领取办法
    1.对居住境内外已登记在本公司结算会员(登记结算代理机构)名下的B股股东, 本公司通过结算会员将红利转入股东在结算会员处设立的资金帐户. 或通过结算会 员将红利转付(汇)给股东,股东应于红利发放期间前往结算会员营业处办理红利领 取手续.
    2.对居住境内的仍未在本公司结算会员处登记的B股股东,本公司将发函通知股 东于红利发放期间前往指定地点办理红利领取手续.
    3.凡在此红利发放期间未收到的股东, 可通过其结算会员或相关的托管银行向 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查询.
    
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199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