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997年4月2 5日在桂林市举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1996年度财务决算和1997年度财务预算;
    二、199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996年公司净利润11356.25万元,提取10%法定公 积金计1135.63万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计567.81万元,提取25%任意公积金计2839. 06万元,加上年度未分配利润10621.08万元,按照“孰低分配”的原则,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支付股利7312.5万元,余额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三、一九九六年年度报告;
    四、修改公司章程第34、48号和61条;
    五、推荐朱伯安先生、T·金堤博士、张三福先生、苏德昌先生、苏昭佩女士、 吴群逸先生、董唯俭先生、申涛先生、夏桂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六、决定召开第五次股东大会。
    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第五次股东大会(1996年年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会议时间:1997年5月30日(星期五)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济路100号公司总部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1996年度财务决算和1997年度财务预算;
    4、审议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修改公司章程;
    6、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7、其他有关事项。
    (四)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1997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及5 月19日登记在册的B股股东(B股最后交易日为5月14日)。
    (五)登记办法:
    1、社会公众股东凭本人身份证、 股东帐户卡(被委托出席的还须有授权委托 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单位介绍信、股东帐户卡于1997年5月22日9:00至 16:00前往上海市浦东济阳路100号公司总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前 用信函和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会议半天,食宿和交通费由参加会议的股东自理;
    3、联系电话:(021)58839305 传真:(021)58801554
    联系人:归心田先生
    4、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