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公司第十二次(200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 部北区土地抵偿债务的议案。同意以公司本部北区土地62.29 亩抵偿中国工商银行 上海市虹口支行(下称虹口支行)累计货款本息16473.2万元。 目前该地块已办妥 过户手续,虹口支行已经在上海市房地产管理局重新领取了该地块的产权证,本公 司所欠虹口支行累计货款本息16473.2万元销帐处理手续已全部办妥。至此, 本次 土地抵偿债务的相关手续都已完成,本公司据此可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本次重大债务重组的实施结果,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吕红兵律师、 方祥勇律师进行认证并出具法津意见书,认为本次债务重组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债 务重组行为已实施完毕。
    备查文件: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本公司债务重组实施结果的法律 意见书。
    本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已正式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待批准。由于本次 重大债务重组的实施,将可能导致本公司财务数据的重大变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永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