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永久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次(200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1年12 月12日上午在上海轻工疗养院举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及股东 授权人80人出席了大会,出席大会所代表的股权数为178563812股, 占公司股份总 额的67.2152%,其中B股股东为40人,代表股权数为3620247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3627%。大会采用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
    1.关于公司本部北区土地抵偿债务的议案:同意以公司本部北区土地62.29 亩 抵偿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虹口支行累计贷款本息16473.2万元。
    2.关于重组后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议案:鉴于上海中路实业有限公司和上海 中路保龄设备有限公司经过重大资产置换已进入本公司,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 司作为本公司潜在的第一大股东,承诺任何关联交易行为将保证公平、公正、公允 及高度透明;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不会从事任何对本公司有竞争性的业务和活动。
    3.关于调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由于公司已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根据重组方 的要求,决定改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浩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本 公司进行双重审计的审计机构。
    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议 案经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吕红兵、方祥勇律师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 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
    
上海永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一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