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95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199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分红派息决议,现将具 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199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 4元人民币( 含税)(B股每股按4月27日美元现汇兑人民币中间价折成美元0.0166元派发)。
    二、分红派息实施办法:1、A股股权登记日为1995年5月22日, 在上海证券中央 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除息交易日为1995年5月23日;2、B 股最后交 易日为1995年5月22日,除息交易日为1995年5月23日,B股股权登记日为1995年5月25 日,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享有红利分配权。
    三、分红派息方法:1、国家股、法人股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2、A 股社会 公众股和B股的红利,公司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代理发放, 具体日期由上 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另行公告。
    
上海永久自行车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