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永久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四次监事会于2001年4月25日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 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长王尔祥先生主持。审 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上海永久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上海永久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3、《上海永久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4、《上海永久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作,未出现任何违法违规现象。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 执行公司职务时无任何违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香港柏德豪会计师行年度审 计报告“基本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永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