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3年4月30日收到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八分局国税八税(2003)58号《核准通知书》:重申本公司为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的规定,从2002年起核定本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4%,地方所得税税率为3%,合并执行27%税率的所得税政策。本公司原执行的所得税税率为33%。
    由于本公司从1998年起出现亏损,截止200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有累计亏损未弥补完,本次所得税税率的变更对公司2002年度经营业绩没有影响,预计对公司2003年度的经营业绩也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永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