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2年6月19 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二中院)有关查 封公司部分财产的通知。
    本公司所持有的上海中路实业有限公司90%的股权(本公司投资额为12053万元) 被冻结, 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杨浦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虹口支行开设 的银行帐户遭查封,帐户内公司资金人民币约37万元也同时遭查封。
    本公司由于为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棱光实业)向福建兴业银行上 海分行借款逾期负连带担保责任,二中院已于2001年4月30日作出判决, 责令棱光实 业和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和利息人民币377,077.31元及逾期息和其 它相关费用。
    因为棱光实业连续三年亏损,已暂停上市,且该逾期借款纠纷于2000年4 月已提 起诉讼。为此,本公司在2001年年度报告中对为棱光实业担保债务3850 万元的部分 款项预计负债2750万元(均为棱光实业作担保,已逾期,且判决败诉), 并相应调减 年初未分配利润。其中1100万元担保债务已达成和解,公司2001 年年度报告已作充 分披露。上述事项本公司已作及时披露,并在定期报告中作多次披露。 本公司将依 法向棱光实业提起诉讼,进行追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永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