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3年3月18日在厦工股份公司五楼512会议室召开,监事长林文俊先生与监事林伟达先生、许金星先生、刘天国先生和张义龙先生到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长林文俊先生主持了会议。经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经厦门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对我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厦门天健华天[2003]GF字第0021号,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真实、客观、公正的。
    有关2002年度经营中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本着公平互利原则确定,未发现损害股东和上市公司权益或公司资产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为了精干主业、主辅分离,将运输工具出售给厦工运输有限公司,按资产帐面净值作为转让价格,符合公司利益。
    二、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监事会认为:2002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确实履行了各项决议,并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开展了年度经营管理活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亦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利益行为。
    特此公告。
    
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