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于2001年5月11 日在公司文化娱 乐中心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4 人,代表219816981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3 .37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王昆东先生主持,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14人出席了会议,厦门兴天地律师事务所孙卫星、刘 蓓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经对报告和议案进行审议并逐项表决, 大会通 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二OOO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票 219816981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 %;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 审议并通过了《监事会二OOO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票 219816981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
    反对票 0股;弃权票0股.
    三、审议并通过了《二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 219816981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审议并通过了《二OOO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公司2000年实现净利润20331876.53元,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3810463.68 元, 本次可供分配的利润54142340.21元.根据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2049854. 50 元法定公积金,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2049854.50元法定公益金, 根据财政 部“(1995)财工字1号”文件精神计提1174707.90元补充流动资本, 可供股东分 配利润为48867923.31元.
    按2000年末总股本299609100股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 元(含税) . 余额 18907013.31元结转下一年度.
    同意票219816981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予董事会投资决策权的议案》.
    授权董事会行使年度投资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以内( 含10%)的投资决策权.如投资金额超过净资产的10%时,董事会应当提出议案, 报 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票219816981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厦门兴天地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厦天地股证字( 2001 )第 0502号”文认为:本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所通过决议合法有效.
    
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