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五次会议于2001年4月2日在公司512 会 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7人,实到董事5人(另2名董事出差并委托其他董事表决), 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昆东先生主持,经审议,一 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0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二、200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0年实现净利润20331876.53元,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2049854.50元, 按10%提取法定公益金2049854.50元,根据财政部“(1995)财工字1号”文件精神 计提1174707.90元自补流动资本,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5057459.63元, 加年 初未分配利润33810463.68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8867923.31元。
    2000年度利润预案: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余额18907013.31元 结转下一年度。
    五、公司2001年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拟2001年度结束后分配利润一次;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 的比例不低于30%,公司本年度未分配利润用于2001 年度股利分配的比例为不低于 30%;分配主要采用派发现金为主,现金股息拟占股利分配的50%以上。具体方案尚 需根据公司2001年度实际情况确定。
    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第三届董事会投资决策权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第三届董事会行使年度投资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 净资产的10%以内(含10%)的投资决策权。如投资金额超过净资产的10%时, 董事 会应当提出议案,报股东大会批准。
    七、关于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事宜;
    (一)、召开时间:2001年5月11日下午2:30分
    (二)、会议地点:厦工文化娱乐中心;
    (三)、会议主要议题:
    1、审议《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关于授权第三届董事会投资决策权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1年4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 表决。
    (五)、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参加会议,请于2001年4月24日至26日持股东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委 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出席会 议登记处: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2、联系地址:厦门市厦禾路668号
    邮编:361004
    电话:0592-2115449 传真:0592-2036720
    E-Mail:xggfzqb@public.xm.fj.cn
    联系人:叶维萍
    (六)、其它事项: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