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12月20日在厦门灌口南路668号之八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及委托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陈玲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召开及召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厦门厦工集团有限公司拟受让公司在经营中形成的部分应收账款债权。
    (详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独立董事陈培堃、赖增荣、刘陆山事前审核该议案,出具了《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并就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债权转让有利于公司加强对应收帐款的管理,盘活存量资产,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计机构名称变更的议案》
    鉴于我司二00六年度审计机构厦门天健华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已于二〇〇六年十月三十日与北京中洲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和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并,并更名为“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因此,我司二00六年度审计机构亦相应地改为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公司因生产需要,原经营范围增加“委托加工制动液、润滑液”项目。现经营范围变更为:1、工程机械产品及其配件制造、加工;2、经营本企业工程机械产品、零部件及所维修备件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所辅材料、机械电器设备及所需的配套件进口业务;加工贸易业务;3、房地产开发与经营;4、销售工程机械用润滑油;5、工程机械产品租赁;6、委托加工制动液、润滑液。(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
    此项议案涉及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将修改公司章程,需经过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