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次股东大会(2002年年会)于2003年4月9日在公司701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8人,代表股份95,504,5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23%V,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自力先生主持。大会经过认真审议,并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各项提案进行了逐项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02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95,504,50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二、审议通过《2002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95,504,50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三、审议通过《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5,504,50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四、审议通过《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95,504,50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提案》。
    同意83,761,52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87.7%;弃权11,742,98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2.3%。
    六、审议确认《关于以解放路百货商店部分房产抵押贷款的提案》。
    同意95,504,50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本次会议经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胡小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三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