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七次股东大会(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于2001年9月2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人, 代 表股份837989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3%,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崇杏主持。 大 会经过认真审议,并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通过决议如 下:
    1、根据《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二节第九十三条之规定,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现公司董事暂缺一名,同意增补刘之轩同志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董事。任期自2001年9月21日至2002年4月27日。
    同意8379890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2、 同意授权董事会下列担保事项:与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约累计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银行贷款互保协议,期限为2001年9月21日至2002年9月20日, 由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同意8379890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9月21日
    附:董事刘之轩简历
    刘之轩,男,1943年出生,中共党员,文化程度中专,职称:经济师。1967年4月进 杭州五金交电化工站工作;1984年8月起先后任:业务科科长、党委副书记、 经委 书记、公司副总经理;1991年1月任杭州化工原料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1992 年7月任杭州市商业局党委副书记、经委书记,1996年 4 月任杭州市商业局副局长 ,1999年10月任杭州商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1年5 月任杭州 商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助理巡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