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次股东大会于1997年5月17 日在本公司七楼会 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61名,代表65663232股 股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胡崇杏主持,本次会 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199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1996年度监事会报告》。
    3.审议通过《199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1996年度业务和投资发展计划》。
    5.审议通过《关于若干投资项目变更的报告》。会议同意对杭州解百凯俪时装 有限公司的投资由控股调整为参股10%;中止对杭州新利商用机器有限公司的投资; 中止与杭州康桥村经济合作社签署的联营合作项目;撤销杭州解百金利莱专营店和 杭州解百皮尔卡丹专营店。
    6.审议通过《关于更换董事的提案》。同意朱国平、蒋福弟先生辞去董事职务, 并向他们在任职期间对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同意增补袁吉庭先生出任公 司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暂时空缺一名,待有合适人选另行增补并公告。
    7.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报告》。同意授权董事会在1996年利润分配方案 和1997年配股方案具体实施后按公司章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修改章程的相关条款, 并提交下次股东大会确认。
    8.审议通过《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1996年公司实现净利润45733975. 69 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4573397.57元,提取5%公益金2286698.78元, 加上 年度未分配利润8397187.17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47271066.51元。 股东大会通过 分配方案:每10股送1股派现金1.50元(含税),提取应付股利35965215.00元,剩 余部分11305851.49元留作未分配利润。具体分红事宜授权董事会办理。
    9.审议通过《1997年配股方案》。会议同意授权董事会在1997年适当时候实施 增资配股。
    (1)以1996年初股本总额13078.26万股为基数按10:3 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 按实施1996年分配方案后的股本15824.6946万股计算,配股比例为10:2.47, 配股 总额为3923.478万股。若国家股、法人股同意有偿转让配股权,社会公众股在按10: 2.47比例配股的基础上,还可自愿受让国家股、法人股的配股权(具体转配比例待 征求国家股、法人股意见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另行公告),配股转让费 0.10-0.15元/股。
    (2)配股价格:每股3.50-4.50元。
    (3)配股决议有效期:1997年12月31日。
    (4) 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主要计划对经营情况良好的控股子公司及解百超市 发展中心等追加投资额度;商场经营场地的改造装修;增加流动资金;保证商业城 建设顺利进行。
    (5)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其他事项。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