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1年修订本)》的有关规定, 由于我 公司股票价格近期异常波动。已连续三天达到跌幅限制。公司董事会对此说明如下:
    除上述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清收大股东及应收关联方款项的决议公告》及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进展情况公告》外,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鞍山第一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