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4 年3 月23 日在公司1908 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到监事五人,实到五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0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3 年年度报告
    三、2003 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四、董事会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相关意见
    五、关于转让财务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
    六、关于受让设备制造公司、设备安装公司资产的关联交易
    七、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的重大决策、公司财务状况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
    1、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无违法违纪行为。公司董事、经理在行使职权时无违犯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价格合理,无内幕交易及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行为。
    4、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 年3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