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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3年8月27日在华北大厦201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常幸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就下述事项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即:
    经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3年1-6月公司实现净利润(母公司)148892194.56元,加上年初结转未分配利润-2844746.64元,可供分配的利润146047447.92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14889219.46元,提取5%公益金7444609.73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3713618.73元,决定以现有股本11693941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股利58469709.45元,其中应付国家股股利35006278.25元,应付个人股股利23463431.20元,尚余65243909.28元。
    以上方案须经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三、会议决定关于召开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事宜另行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