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1995年5月30日召开董事会1995年第3次会议,经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 议:
    一、决定于1995年6月3日召开1994年股东年会。
    二、公司1995年配股预案为:
    1.按配股总数不超过总股本30%原则进行增资配股;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配股有关事宜。
    上述增资配股预案尚须经股东大会表决后,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并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复审通过。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五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