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有关媒体刊登的关于公司通过公开拍卖中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报道,公司对相关情况声明如下: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委托鼎丰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公开拍卖深圳前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所持的民生银行股权6000万股,公司作为竞买人参与公开拍卖并中买,该次拍卖活动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公证处公证,并出具(99)京证经字第75820号《公证书》,认为拍卖单位和竞买人均具有合法的拍卖、竞买资格,拍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规则的规定,拍卖结果合法、有效。公司对该部分股权为合法拥有。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三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