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一次董事会于2002年5月28日下午16时在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35号东方大厦16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一、选举张宏伟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二、聘任关卓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吕维敏先生、巴根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聘任刘繁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聘任刘繁宏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简历:
    吕维敏先生:中国籍,46岁,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东方建筑工程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哈尔滨市东方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房地产协会理事,黑龙江省房地产价格协会理事,哈尔滨市规划局城市规划监督员。
    巴根那先生:中国籍,37岁,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东方集团房地产行业办主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处处长,东方建筑公司经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东方家园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中国建材工业协会理事。
    刘繁宏先生:中国籍,34岁,大学,高级会计师,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处副处长、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