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公司董事会成员确信本报告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本公司于1996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配股说明书》,1996年4月 10 日配股除权,1996年5月3日配股资金到位,经中洲会计师事务所中洲(96)发字第 064 号出具验资报告,本次配股工作已圆满完成。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 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及证监发 [1994]161号《关于颁发〈上市公司办理配股申请和信息披露的具体规定〉的通知》 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配股后的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司股份变动原因
    公司于1995年6月3日召开了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 1995 年度增资配股方案,本次配股按10:2的比例向公司全体股东配售,配股价格为每股人 民币3.90元。
    上述配股方案,经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黑体改复(1995)34 号文批准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配审字[1996]1号文批准实施。 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 公众股配股部分由承销商包销。
    经中洲会计师事务所中洲 ( 96) 发字第 064 号文验证实际到位配股资金 121243188.78元人民币,其中315000 00元计入公司股本帐户, 溢价部分扣除承销费 后89743188.78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金帐户。
    重要提示:本次配股中社会公众股可流通股份2250万股,于1996年5月10 日上市 交易,法人股配股部分,在国家有关规定公布之前,暂不上市流通。
    二、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填报日期1996年5月6日 数量单位:万股 每股面值:1元本次变动增加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配股 小计
一、没法流通股份
发起法人持有股份 4500 900 900 5400
二、已流通股份
社会公众股 11250 2250 225 13500
三、股份总数 15750 3150 3150 18900
    三、公司股份变动后的主要股东名单及持股情况
    发起人东方集团持有法人股5400万股,流通股378万股,其他为社会个人持有,均 未超过国家规定申报披露的限额。
    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增加的持股量及本次股份变动后的持股情 况 数量单位:万股
姓名 职务 原持股数 本次增加数 本次股份变动后的持股数
张宏伟 董事长兼总经理 76.35 15.27 91.62
关国亮 董事兼副总经理 42.975 8.595 51.57
安 英 董事兼副总经理 57.775 9.555 57.33
刘庆余 董事兼副总经理 55.20 11.04 66.24
邢文兆 董事兼总经理助理 13.20 2.64 15.84
王玉成 董事 3.00 0.60 3.60
郑宏财 董事 4.20 0.84 5.04
云 鸿 董事
赵 * 监事
*(立字旁宏去头)
池清林 监事会主席 35.7 7.14 42.84
葛伟光 监事
巴根那 监事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次股东大会批准一九九五年度增资配股方案的决议;
    2、公司关于增资配股的董事会决议;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配审字[1996]1号文;
    4、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黑体改复(1995)34号文;
    5、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及有关材料;
    6、公司章程。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