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5年临时股东大会于8月6日上午9:00时在哈尔滨市银河宾馆五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人数22人,代表股权数318.27万股,经举手表决,同意票占出席人数100%;截止8月2日下午5时,收到代表股权数102.76万股的通讯表决票,全部为同意票,通讯和参加会议股东代表股权数共计421.08万股,符合《公司法》有关规定,形成以下决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参股东方企业集团美国进出口公司,参股比例为40%,总投资120万美元。
    美国进出口公司(U·S·Export and lmport lnc)是东方企业集团于1994年9收购的三家公司之一,当时收购价格为300万美元,至95年3月31日运作仅半年,已获纯利402,089美元。
    为了扩大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影响,扩大对外贸易,也为了扶持集团内部优势企业,做到优势互补,同时给广大股东更加丰厚的回报,控股公司决定让利于股份有限公司,按当时收购价300万美元平价转让给股份有限公司40%股份。并可分享到94—95年利润160.835.6美元。
    此方案早已在酝酿之中,并于上次的股东大会得到通过,会后有的股民提出了这属关联公司交易,董事会研究决定,保护股民的利益,规范上市公司的运作,决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作为控股公司的东方企业集团不再对此表决,由社会公众股自行表决决定。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股美国进出口公司后,可利用美国进出口公司与世界银行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的良好关系,扩大国际融资业务;利用集团国内的优势和国外的网络,结合自身的条件,扩大贸易规模,开拓美国市场,为建立集团在全球范围内的贸易提供信息源、物质源,力争在二、三年内成为进入美国主体市场的公司,同时,将向产品开发、制造方向发展。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