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1994年11月26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因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出席会议登记 手续的股东代表的股份未达到召开股东大会的法定比例,故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顺 延至1994年12月24 日(星期六)上午9 时召开, 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时间延至 1994年12月21日至23日。
    届时参加会议的股东,请持身份证、股东帐户,委托书及会议证出席大会。
    登记地点和公司原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