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本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现将本公司召开2001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02年6月28日上午9:00
    (三)会议地点:公司南一楼会议室
    (四)会议议题:
    1、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公司2002年度财务工作安排;
    4、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34375430.4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各10%计6875086.10元,加上一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计281544667.65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9045012.03元。根据公司2001年利润分配政策,拟以公司2001年末总股本56628万股为基础,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合计派发2831.4万元,剩余280731012.03元未分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审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审议关于将尼龙66盐七套装置继续委托中国神马集团尼龙66盐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公司更换部分董事、监事及增选公司独立董事并决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本次公告及2月26日、4月16日的上海证券报。
    (五)出席人员: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截止2002年6月21日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委托书附后)。
    (六)登记办法: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和股票交易交割单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七)登记时间:2002年6月24日—2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6:00
    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范维陈立伟
    联系电话:0375—3921231
    传真:0375—3921100
    邮编:467000
    (八)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月27日